蓝田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公示
1、项目概况
蓝田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1223700025)位于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东场村、南关村、西街村、三里镇杨岩子村,地块占地面积6.2317公顷(62316.8 m2)。地块北至东场村、东至杨岩子村农用地及南关村农用地、南至南关村宅、西至东场村、县门街延伸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刑侦大队。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32289°,北纬 34.15408°。
调查地块目前处于土地报批阶段,现用途为耕地(01)、园地(02)、林地(03)等,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交通运输用地(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02月07日下达了《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见附件6),西安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2月10号委托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蓝田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于2023年2月11日-2023年2月16日对调查地块区域进行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10日组织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区域及周边进行地块现场踏勘、现场拍照;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0日陆续对西安市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地块内相关人员、附近村民、村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书面访谈工作,对地块的使用历史、权属变更及是否存在污染事故等信息进行了详细调查;2023年3月2日-3月10日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2023年3月10日-3月15日按照相关导则及技术标准要求,结合上述工作获得的地块信息对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风险进行了综合分析,编制了《2023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1223700025)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地块概况
地块内部南侧及北侧区域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松树、核桃树、蔬菜等农作物。
地块中部为空地,有一条约15m长、2-3m深的临时施工变道,部分区域临时堆放了附近工地的建筑垃圾(废弃混凝土和粘土砖)。该临时道路为东侧市政道路施工便道,开挖土方被堆放于便道两侧区域;建筑垃圾来源于地块西侧县东门街延伸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建设工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砖块等。
地块内部未发现有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及异常气味,无生活垃圾或其他固体废物堆存;
3调查结论
蓝田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项目地块自80年代起为东场村、杨子岩村、南关村、西街村农用地,用于种植小麦、玉米、蔬菜等,种植肥料为氮、磷、钾肥和人畜粪便,灌溉用水为地下井水、东城水库;2018年,地块南侧部分区域开始种植核桃树、松树等;2023年,地块中部部分区域为空地,有一条约15m长、2-3m深的临时施工变道,部分区域临时堆放了附近工地的建筑垃圾(废弃混凝土和粘土砖);调查地块目前处于土地报批阶段,现用途为农用地等,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调查地块内未发现有工业生产、村办作坊以及规模养殖等痕迹,地块内无明显罐、槽、管线、沟渠以及废物堆放及污染痕迹情况,地块土壤无恶臭、化学品及异常气味,未发现有未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迹象。通过调查后判断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本次土壤调查第一阶段结束后,无须开展第二阶段土壤调查。
蓝田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送审稿).pdf